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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 源:临沂市人民政府 作 者:佚名 日 期:2007-11-9 8:29:21 |
11月5日, 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张少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。会议听取了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。会议指出,我市是一个林业大市,森林面积大,防火任务重。近年来,由于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林业部门和各县区做了大量工作,没有发生大的火灾事故。但是,我们要清醒地看到,当前防火形势仍很严峻,问题仍很突出。目前,我市已进入森林秋冬防火期,我们必须针对薄弱环节,进一步强化措施,下大力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,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,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会议要求,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。各级党委、政府要结合贯彻省会议精神,正确引导各级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,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,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,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,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,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大事来抓。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,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,齐心协力,做好森林防火工作。二要切实抓好预防措施落实。森林防火重在预防,首先要做到责任落实,从领导到相关工作人员要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,一旦出现问题,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要加强防火制度建设,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制度规定,包括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、坚持定期巡查等,确保一旦出现火情,及时发现,及时处置。要加强队伍建设。提倡以县区为单位,加强民兵专业应急分队建设,搞好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设,做到人员落实、训练落实、管理落实、应急措施落实。要搞好物资保障。救火物资准备是比较突出的问题,要加大力度。各县区要克服财政困难,在森林防火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,切实保障防火工具和管理经费的落实;市里的防火装备配置费用根据需要由市财政予以支持解决。三是加强领导协调,及时预警扑救。从现在开始,市、县、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人员要落实到位。要坚持值班制度,搞好巡查、检查,制定好制度、预案,一旦发生火情,要按照森林防火制度的规定,针对不同情况,及时组织扑救,将损失降到最小。 会议通报了市区近期发生的两起火灾事故情况,会议要求,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,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,深入查找根源,采取有力措施,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。要进一步做好火灾隐患的检查整治工作,加大防火设施的改造提升力度,建立有利于安全保障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,逐步改进目前多头经营,低层次的、粗放的市场散乱经营的状况,尽快形成由政府主导的市场经营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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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(Tag):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 【打印文章】 【关闭窗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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